今年初,美国大使馆签证处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自2023年2月20日起,中国大陆的美国签证免面谈代传递申请不再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统一处理。这引发了许多关于如何申请以及申请所需材料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为您梳理这一过程,希望对需要申请的人有所帮助。
符合免面谈代传递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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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您可能有资格申请免面谈代传递服务:
年龄符合特定年龄段:
年龄在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并且最近一次美国签证申请没有被拒签,可以使用免面谈服务。这一年龄范围现在已经延长至48岁,直到另行通知。
持有有效或失效不超过12个月(现延长至48个月,直至另行通知)的美国签证,并且计划进行签证续签。这适用于申请人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且可以提供该签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之前获得美国签证时的年龄在14岁以上,且曾经提供过指纹。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或居民。
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
您计划续签的美国签证之前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北京、成都、广州、上海,或沈阳)使领馆或香港的总领事馆的领事处签发的。
您申请的签证类型必须与之前获得的签证相同,例如,如果您之前获得的是B类签证,您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当前的签证必须获得美国国务院互惠政策中规定的最长有效期,该有效期会根据申请人的国籍和签证类别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签证,只要其中一个签证仍然有效,或失效不超过12个月(现延长至48个月,直至另行通知),您都可以选择申请免面谈。需要注意的是,免面谈并不能保证签证一定会签发,有时候使/领事馆会要求申请人亲自前往面谈。
以下签证类型无法申请免面谈代传递:
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
H-2A类签证(季节性农业工作者)
H-2B类签证(技术性和非技术性工作者)
H-3类签证(受训人员)
L类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
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保证签证一定会签发。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仍然需要前往美国驻华使/领馆进行面谈。